2008年晚些时候,蒙古国议会通过合并不同部和机构对政府机构进行了重组,以理顺政府职能。关于外国投资,蒙古国议会采用了前工业和贸易部(MIT)及外国投资和贸易局的贸易政策和贸易促进职能,并将这两个机构与外交部合并。新成立的外交和贸易部(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 ,MFAT)的职责是直接掌控所有贸易政策和贸易促进工作的制定和实施,其中包括促进出口和境内投资工作。外国投资和贸易局现由外交和贸易部监管;前工业和贸易部的其他部门被现在的农业、食品和轻工业部和自然、环境和旅游部吞并。
2009年蒙古国议会对在该国开采和加仁铀矿实行了新的控制。按照该法,蒙古国成立了蒙古国核管制局(Nuclear Regulatory Authority of Mongolia,NRA)和一家国有控股公司MonAtom,以掌控国家铀矿资产。蒙古国2009年《铀矿法》中增加了以下几项要求:①立即撤销全部现有铀矿勘查和采矿许可证,并要求所有持证者到核管制局注册,以收取相关费用;②要求投资者承认该国有权无偿获取即将开发铀矿山的公司51%的股份;③建立专门针对铀矿的发证和管理制度,该制度独立于现有矿产和金属资源开发规章和法律框架。